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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方向
Recently reviewed Professionals
金泽秀律师曾担任过18年法官,自2000年加入广场律师事务所以来,主要负责宪法诉讼、行政诉讼、金融、房地产、建设领域的诉讼业务。金律师于2007~2010年之间担任过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2010年5月~2013年6月期间担任过宪法裁判所事务总长、事务处长,于2013年9月回到广场律师事务所负责诉讼业务及于诉讼有关的咨询业务。
主要业绩
仁川松岛10工区、11-1工区填海区部分区间归属到地方自治团体的决定撤销诉讼及权属纠纷
平泽唐津港填海区部分区间归属到地方自治团体的决定撤销诉讼及权属纠纷
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结构改善相关法律第4条第1款(支援金上限制)等违宪与否确认
三星电子股东代表诉讼(3600亿韩元规模,代理三星电子高管,经营判断原则,理事责任限制)
大宇电子粉饰会计相关损害赔偿诉讼(证券交易法、外部审计法)
K银行CD伪造相关损害赔偿诉讼
H能源、H广场股份转让相关损害赔偿诉讼(M&A合同中的陈述与保证条款)
大信金库、东方金库收购相关的特定经济法违反(渎职)案件
Tiger Pools股份转让相关特定经济法违反(渎职)案件(经营判断原则)
西原大学图书馆招标相关建设产业基本法违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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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1998 首尔大学法学研究所税法专业
1990 Academy of American and International Law (South western Legal Foundation)
1979 第9期司法研修院
1977 第19届司法考试
1977 首尔大学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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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2013-至今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Lee&Ko)
2012-2013 宪法裁判所事务处长
2010-2012 宪法裁判所事务次长
2007-2010 大韩律师学会法律救助财团理事
2000-2010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Lee&Ko)
1998-2000 首尔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1997-1998 首尔地方法院西部支院部长法官
1996-1997 仁川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1993-1996 全州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1992-1993 大法院审判研究员
1989-1992 首尔高等法院法官
1982-1989 水原、首尔南部、清州、首尔民事地方法院法官
1979-1982 空军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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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会员
1979 韩国律师(大韩律师协会、首尔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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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文、英文、日文
著作/发表
无盈余可能性时的拍卖撤销,法院行政处审判资料集
买卖合同撤销后善意出卖人是否需要返还款项的运用利息乃至法定利息(民法第141条),大法院判例解说
登记公务员在决定是否依职权注销处于假登记和本登记之间的国税扣押登记时未向本登记权人发出注销通知一事是否违法,大法院判例解说
商法第147条、第120条规定的承运人留置权相关规定的宗旨和其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运输费请求权发生的时间,大法院判例解说
在对假登记权人甲方·乙方为对象的假登记项下的权利进行处分禁止假处分决定后,甲方的假登记项下的权利转移到乙方,依据假登记进行了本登记之后,假处分权利人在作为被保全权利人的甲方的假登记注销请求权本案诉讼中胜诉,并附上该判决书正本提出注销甲方名义上的假登记,同时申请以乙方名义进行假登记转移附加登记以及注销本登记1/2股权时,以上登记是否会注销,大法院判解说
认定错误引起的程序性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眼见,大法院判例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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